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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雷)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獲悉,從今天起,警方新推兩項便民措施,除增加17個出入境記錄查詢服務受理點外,本市戶籍居民辦理赴臺灣再次旅游簽註業務,最快可當日取證。市民可在區縣出入境辦證大廳自助完成申請。
  記者瞭解到,打今兒起,北京市民辦理赴台游再次簽註最快當日就可取證,而在過去,辦理時間在10天左右。
  赴臺灣再次旅游簽註當日可取業務受理範圍包括:已持有效期為三個月以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北京戶籍居民再次申請赴臺灣地區個人或團隊簽註,申請團隊簽註還需提供具備經營赴台旅游業務資質的旅行社開具的參團費用發票。
  另外,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及旅行社領隊暫不能辦理此項業務。
  與此同時,市公安局還在全市增加了17個出入境記錄查詢服務受理點,在這些受理點的大廳設置出入境記錄查詢專用窗口,申請人只需憑藉本人出入境證件或者二代居民身份證,就可免費查詢2007年以來的本人出入境記錄。值得註意的是,此項業務不能由他人代辦。
  警方提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查詢出入境記錄,需由監護人陪同申請辦理。辦理時需交驗申請人的出入境證件或者戶口簿原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及能夠證明監護關係的材料並提交複印件。
  上午追訪證件齊全基本當日可取
  記者從市公安局瞭解到,以往本市戶籍居民辦理赴臺灣再次旅游簽註業務,往往需要10個工作日,預約申請可縮短至8個工作日。現在,在證件齊全的情況下,基本上可以做到當天取證。
  記者註意到,雖然速度加快,但手續還跟原來一樣,絲毫不能馬虎。
  本市居民持六個月以上有效期證件,便可在分縣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自助受理機(門頭溝、延慶除外)填寫申請,到取證櫃臺遞交證件,繳費後,等候取證即可。證件有效期三個月以上、不足六個月,只能辦理團隊旅游。證件有效期不足三個月,須換髮證件。
  而申請團隊簽註需提供具備經營赴台旅游業務資質的旅行社開具的參團費用發票。持六個月以上有效期證件,可通過分縣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自助受理機完成申請,不必填表。持三個月以上、不足六個月有效期證件,需填寫申請表,在接待窗口遞交申請。  (原標題:市民再次赴台旅游 簽註最快當日可取 市公安局推新措施 市民可在出入境大廳自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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